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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财政局:做优资金保障服务 提升人才“港湾计划”实施质效

来源:泉州人才网 时间:2019-12-24 作者:泉州人才网 浏览量:

  2017年2月,泉州市委、市政府出台《关于实施人才“港湾计划”的若干意见》(泉委发〔2017〕6号),着力打造泉州人才“引得进、留得住、过得好”的梦想港湾、事业港湾、生活港湾。三年来,各级各部门切实贯彻泉州市委、市政府部署要求,扎实推进人才“港湾计划”,制定出台人才政策。泉州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,于2017年至2019年三年期间累计安排人才专项资金2.1亿元, 用于各类人才(团队)引进、开发、培养、安居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补助(奖励)资金,支持保障人才"港湾计划"政策落实。2018至2019年另外安排东宝花苑204套人才房配套建设专项经费0.8亿元,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居保障, 吸引更多符合产业发展的人才来泉落户。


  2019年,泉州市财政局根据人才政策、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的变化,及时对2017年制定的《泉州市人才“港湾计划”资金管理暂行规定》(泉财行〔2017〕534号)进行修订完善,《泉州市人才“港湾计划”专项资金管理规定》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。新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,规范和加强人才“港湾计划”专项资金管理,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及成果运用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
  今年以来,泉州市财政局结合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紧扣“守初心、担使命,找差距、抓落实”的总要求,凝聚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强大动力,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续为泉州市委、市政府人才“港湾计划”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市财政局开展人才“港湾计划”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题调研。


  通过专题调研,泉州市财政局总结分析了2017年至2019年全市市级人才“港湾计划”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,针对部门资金结存量较大、部分项目进展缓慢、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,提出做优服务,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积蓄人才“红利”的有效措施:一是拓宽渠道,加大宣传,营造良好的引才氛围;二是加强监管,评估政策,提高政策实施及资金使用质效;三是多元投入,项目带动,促进科技创业创新;四是市县联动,部门协同,完善产业人才生态。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,提升人才“港湾计划”实施质效。(康伟强 肖开纬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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